近日,商務部官網發布公告,宣布將針對純電動乘用車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制度,以推動我國新能源汽車貿易的規范化與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相關條款,商務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及市場監管總局共同出臺了這一新規。
此次管理措施明確,涉及僅配備驅動電動機且具備車輛識別代碼(VIN碼)的其他載人車輛(海關商品編號8703801090)的出口,均需辦理出口許可證。這一要求旨在加強對新能源汽車出口環節的監管,確保產品質量與貿易秩序。
關于企業申報出口資質的具體條件、管理方式、申報流程以及許可證的申領與發放,公告指出將嚴格遵循商務部等五部門此前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產發〔2012〕318號)中的相關規定。同時,海關對出口純電動乘用車的檢驗標準,將以現行有效的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為準,確保出口產品符合國際標準與國內要求。
該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屆時所有相關企業需按照新規要求執行,以確保新能源汽車出口業務的合規性與穩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