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務部聯合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及市場監管總局共同發布重要公告,宣布將對純電動乘用車實施出口許可證管理制度,旨在推動新能源汽車貿易的可持續發展。
根據公告內容,此次納入出口許可證管理的對象為僅配備驅動電動機、且擁有車輛識別代碼(VIN碼)的其他載人車輛,其海關商品編號為8703801090。這一舉措標志著我國對新能源汽車出口管理邁出了規范化、制度化的重要一步。
公告明確指出,企業在申報純電動乘用車出口資質時,需遵循商務部、工業和信息化部、海關總署、原質檢總局及原國家認監委聯合發布的《關于進一步規范汽車和摩托車產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產發〔2012〕318號)中的相關規定。這包括企業條件、管理方式、申報程序以及出口許可證的申領與發放等各個環節。同時,海關對出口純電動乘用車的檢驗將依據現行有效的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進行。
據悉,該公告將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實施。此舉不僅有助于提升我國新能源汽車出口的質量與安全性,還將進一步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