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劉強東與“奶茶妹妹”章澤天登記結婚的消息曾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同年,京東集團宣布實施一項為期十年的高管薪酬激勵方案:自2015年至2025年,劉強東每年僅領取1元人民幣基本工資,同時獲得2600萬股A類股期權。這一安排被網友戲稱為“十年婚姻財產保護計劃”,甚至有評論稱若在此期間離婚,章澤天僅能分得5元現金。如今十年期限已滿,劉強東的薪酬結構或將調整,其夫妻共同財產的認定問題成為法律界討論的焦點。
根據京東2015年第二季度財報披露,劉強東的薪酬計劃包含雙重安排:除每年1元工資外,董事會授予其2600萬股A類股期權,占當時流通股的0.9%。該期權按年歸屬,至2025年全部解鎖,行權價格為每股16.70美元(折合每股ADS 33.4美元)。按當前匯率計算,這部分股權價值約4.34億美元。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4年京東上市前夕,董事會已向劉強東授予占公司4%股權的期權,當時價值達6.06億美元,直接導致當季財報出現37.95億元虧損。業內人士指出,這種“1元年薪+高額股權”的模式,實為科技行業常見的激勵機制,旨在通過長期綁定高管利益與企業發展。
法律專家指出,劉強東的薪酬計劃到期不會直接引發財產分割,但已歸屬的股權可能涉及夫妻共同財產認定。江蘇聯盛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虎分析稱,該計劃屬于公司治理范疇,與婚姻財產約定無關。不過,劉強東在婚姻存續期間已行權的2600萬股股票及其增值部分,原則上可能被認定為共同財產。致高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陳麗婭進一步解釋,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婚姻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經營收益等均屬共同財產,除非通過書面協議另行約定。
對于期權的不同歸屬狀態,陳麗婭提出分層判斷標準:未歸屬期權僅具“期待權”屬性,通常不被認定為共同財產;已歸屬但未行權的期權,因其具備確定價值且可通過行權實現,法院可能按“期間比例法”分割;已行權的股票或現金則直接視為共同財產。張虎補充強調,若夫妻簽訂婚內財產協議,應優先按協議執行;若無協議,未來薪酬和股權激勵大概率屬于共同財產,但存在例外情形,如新授予的股權通過書面協議明確為個人財產。
在商業領域,章澤天近年來的布局逐漸顯現。自2015年起,她以京東時尚品牌拓展顧問身份參與多項活動,同時涉足投資領域。公開資料顯示,其首個投資項目為作業盒子A輪融資,后參與Uber投資。天眼查數據顯示,章澤天目前擔任6家存續公司股東,持股比例從1%至100%不等,其中多數企業與宿遷、京東存在關聯。例如,她持有海南三亞天博產業私募基金49%股份,該公司注冊資本1000萬元,業務涵蓋私募股權投資管理。
針對高凈值人群的財產規劃需求,法律界人士透露,定制化婚姻財產協議已成為常見選擇。陳麗婭指出,這類群體往往涉及復雜股權結構、跨境資產及家族傳承規劃,協議核心條款包括股權控制、未來收益分配、債務隔離、跨境稅務及子女繼承等。張虎則觀察到,企業控制權穩定是客戶首要關切,部分企業家擔心離婚導致股權分割影響公司治理或上市進程。近年來,不可撤銷信托成為新興選擇,通過將資產裝入信托實現風險隔離。
多位律師強調,婚前或婚內協議并非對感情的質疑,而是理性規劃的體現。陳麗婭認為,對于企業家而言,清晰的財產安排既是對伴侶的尊重,也是對企業、員工和社會的責任。張虎則建議,高凈值人群應盡早通過法律手段明確財產歸屬,避免未來可能產生的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