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汽車工業協會近日發布《汽車整車企業供應商賬款支付規范倡議》,針對整車企業與供應商在采購合同中的賬款支付問題提出系統性規范建議,旨在優化產業鏈資金流轉效率,構建更公平的商業合作環境。
在賬期計算規則方面,倡議明確規定:以供應商完成交貨并通過整車企業驗收合格為起始日,付款周期最長不得超過60個自然日,遇法定節假日自動順延。針對連續供貨(每月供貨2次以上)的非中小企業供應商,經雙方協商可實施集中對賬機制,賬期自對賬確認日起算,但整車企業需確保每月至少開展一次對賬,核實驗收合格貨物的數量及金額。
針對價格協商期間的付款問題,倡議提出創新性解決方案:當雙方尚未就供貨單價達成一致時,整車企業應按照最近一次供貨合同單價或開發定點單價的固定比例先行支付,其中供貨合同單價支付比例不低于80%,開發定點單價支付比例不低于50%。待價格最終確定后,雙方按實際差額進行多退少補的結算。
發票管理環節被納入規范重點。倡議要求供應商在整車企業完成驗收后及時提供符合審計標準的規范發票,作為付款的必要依據。若供應商未能按約定時間提交發票,整車企業有權順延付款時間,以此督促雙方規范財務流程。
在支付方式選擇上,倡議鼓勵采用現金支付(包括銀行轉賬、電匯等)或銀行承兌匯票。特別針對中小企業供應商,倡導整車企業全部采用現金或銀行承兌匯票進行結算,避免使用商業承兌匯票等可能增加中小企業資金壓力的支付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