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小米汽車在其SU7新車型預訂平臺上,對一系列駕駛輔助功能進行了命名上的調整,其中最為顯著的是將“智駕”系列標簽統一更改為“輔助駕駛”。例如,原先的“小米智駕Pro”現已更名為“小米輔助駕駛Pro”,而“Xiaomi HAD”也相應地變更為“小米端到端輔助駕駛”。這一變化反映出汽車制造商在智能駕駛功能宣傳上的新動向。
事實上,多家車企正逐步調整其智能駕駛相關術語的使用,力求從過去的夸大營銷轉向更為理性、務實的宣傳策略。上汽通用五菱已將其“靈眸智駕系統”重新定位為“輔助駕駛系統”,比亞迪亦步其后塵,將“天神之眼”智駕系統更名為“駕駛輔助系統”。同樣,華為乾崑在發布其高速L3級自動駕駛商用方案時,也采用了“智能輔助駕駛”這一更為謹慎的表述。
在銷售策略上,眾多車企的實體店也不再積極推廣城市NOA(導航輔助駕駛)的覆蓋范圍或“脫手駕駛”等高級功能,而是更多地聚焦于車輛的空間布局、座艙舒適度等基礎性能上,以此來吸引消費者。
尤為近期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召開的一次會議,針對智能網聯汽車的準入管理、軟件升級以及智能駕駛功能的宣傳和使用等問題,提出了一系列規范性要求。會議明確指出,各汽車生產企業必須深刻理解和遵守相關通知精神,全面開展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測試驗證工作,清晰界定系統功能邊界,制定完善的安全響應措施。同時,會議還強調,企業不得進行夸大或虛假宣傳,必須嚴格履行告知義務,確保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全面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安全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