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 6月26日,民航局發布緊急通知,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攜帶沒有3C標識、3C標識不清晰、被召回型號或批次的充電寶乘坐境內航班。對于鐵路是否實行此規定的問題,咨詢了12306客服人員,客服回應,目前鐵路對攜帶充電寶的要求是標志清晰、單塊額定輸出功率不超過100W。
今年以來充電寶等鋰電池產品在機艙內起火冒煙事件呈多發態勢,安全風險持續加劇。近期包括多個知名品牌在內的充電寶制造商因電芯存在安全隱患,對多批次產品實施主動召回。與此同時,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已對多家充電寶及電池芯生產企業的3C認證進行撤銷或暫停處理。
此次管控措施嚴格按照國際通行的《危險物品安全航空運輸技術細則》制定。各航空公司和機場被要求加強安全宣傳,在值機柜臺、安檢通道等關鍵位置密集投放警示信息,引導旅客主動配合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