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張家口市在積極響應《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的號召下,針對公務用車領域存在的老舊車輛多、維護成本高昂等問題,推出了一項創新舉措:在公務用車編制內實施新能源汽車租賃項目。這一舉措不僅有效減輕了財政負擔,還促進了綠色出行。
據悉,張家口市已經成功租賃了首批35輛新能源汽車,此舉直接節省了630萬元的車輛購置費用。更這些新能源汽車預計將在當年減少84.5萬噸的二氧化碳排放,為環境保護作出了積極貢獻。
為了保障這一新模式的順利實施,張家口市對公務用車的管理方式進行了全面革新。在保持公務用車編制總量不變的前提下,對于需要更新或替換的車輛,原則上不再購置燃油車,而是利用各單位的預算內車輛運行費用來租賃新能源汽車。租賃公司負責車輛的保險、維修和保養等后續工作,同時還配套建設了智能充電樁,并提供24小時救援服務。使用單位僅需承擔充電費、高速通行費等基本運行費用,大大減輕了管理負擔。
為了降低租賃成本,張家口市采取了“帶量采購、統采分簽”的策略,通過框架協議采購的方式確定了11家供應商。這些供應商提供了不同車型、不同租賃期限的多種選擇,協議價格從2萬元至4萬元不等,共設置了17個檔次。使用單位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自主選擇供應商和車型,從而實現了成本的最優化。
在加強用車管理方面,張家口市將編制內租賃的新能源汽車納入了公務用車編制管理體系,并對這些車輛進行了統一的外觀標識和導航設備安裝。同時,該市還出臺了《張家口市行政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編制內定向租賃管理規定》,進一步規范了新能源汽車的租賃行為。張家口市還建立了對供應商的日常考核和抽檢機制,確保租賃公司的服務質量,形成了優用劣汰的良好競爭態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