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出臺了全國首個專門針對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省級規范性文件——《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該辦法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這一舉措標志著四川省在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綠色循環發展方面邁出了重要一步。
據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副廳長曾吉明介紹,制定這一辦法主要基于兩方面的考慮:一是促進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的發展,二是規范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活動,確保整個過程安全、環保且高效。
四川省擁有豐富的鋰礦資源,是全國動力電池產業鏈的重要一環。目前,四川的動力電池產量約占全國的五分之一,并擁有11家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企業和512個回收服務網點,綜合利用能力達到約6.9萬噸。隨著新能源汽車保有量的快速增長,預計未來2至3年內,四川將迎來第一輪大規模廢舊動力電池“退役潮”,回收利用市場前景廣闊。
曾吉明詳細闡述了該辦法的幾大亮點。首先,辦法明確要求廢舊動力電池應交售給正規的回收服務網點或綜合利用企業,并創新性地提出建設多功能區域中心,集回收、儲運、拆解、檢測、維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于一體,以促進廢舊動力電池的應收盡收和就近回收利用。
其次,辦法對廢舊動力電池從產生到綜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進行了規范,要求移交、回收、運輸、綜合利用等各環節均應符合國家和省級相關要求,并由生態環境、商務等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同時,四川在全國率先提出培育省級綜合利用“白名單”企業,以優質企業的示范作用帶動行業整體規范水平的提升。
最后,辦法壓實了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要求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等依法承擔回收責任、履行回收義務,并規定這些企業應自建、共建或委托建設回收服務網點。區域中心將加強對區域內回收服務網點的整合優化,構建與廢舊動力電池規模相匹配的回收網絡。
曾吉明還透露了后續的重點工作方向。四川將加快推動建設區域中心,綜合考慮區域內現有產業基礎、龍頭企業布局、新能源汽車保有量以及未來退役動力電池規模等因素,按照“條件成熟一個、建設一個”的思路,試點建設4至5個區域中心。目前,區域中心建設方案已起草完成,將于近期印發。
四川還將研究起草《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行業規范條件》,明確“白名單”企業的技術標準、安全環保要求等。通過遴選培育一批水平高、行業帶動作用顯著的標桿企業,淘汰不規范、技術水平低、安全環保不達標的企業,推動行業健康、可持續發展。目前,該規范條件已形成初步文稿,后續將征求各方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