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yè)和信息化部近日發(fā)布公告,就《汽車車門把手安全技術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此次標準制定旨在應對電動隱藏式車門把手等新技術帶來的安全挑戰(zhàn),通過明確技術規(guī)范提升車門把手整體安全性能。
征求意見稿從結構型式、釋放方式、布置位置等維度提出具體要求。其中最受關注的是對車門外把手操作空間的規(guī)定:每個車門(尾門除外)的外把手在任何狀態(tài)下,均需保留不小于60mm×20mm×25mm的手部操作區(qū)域。這意味著全隱藏式門把手可能因無法滿足該標準而退出市場。某汽車主機廠前工程師宋元指出,"任意狀態(tài)"的表述尤為關鍵,即門把手在閉合等任何位置時,使用者無需額外動作即可完成操作。
隱藏式門把手雖能降低風阻系數、提升車輛科技感,但其安全性始終存在爭議。長城汽車董事長魏建軍曾公開批評該設計存在三大缺陷:自重較大導致能耗增加、密封性差易進水、工作噪音明顯。更嚴重的是,其電動驅動特性在斷電或碰撞時可能導致無法開啟。據測算,隱藏式門把手對風阻的改善效果不足0.01Cd,實際節(jié)能效益微乎其微。
針對事故救援場景,征求意見稿明確要求:當安全氣囊起爆或動力電池熱失控等不可逆約束裝置觸發(fā)時,非碰撞側車門必須能在不借助工具的情況下通過外把手開啟。這意味著即便車門處于鎖止狀態(tài),外部救援人員也應能打開車門。該規(guī)定引發(fā)關于安全平衡的討論,某碰撞測試專家提出質疑:"允許外部無鑰匙開啟是否會影響車輛防盜性能?"對此,宋元認為標準制定應優(yōu)先保障人員安全,"在嚴重事故中,車內人員生命安全遠高于財產保護需求。"
技術實現層面,清華大學汽車系博士張抗抗解釋稱,碰撞自動解鎖功能依賴12V低壓蓄電池持續(xù)供電。當碰撞傳感器觸發(fā)時,電子控制單元(ECU)需在0.5秒內完成車門解鎖指令傳輸,確保機械門把手可正常操作。以小米SU7為例,其應急系統(tǒng)采用前機艙獨立電池供電,四門均配備機械把手,可在任何工況下通過拉動把手解鎖。問界M8則采用雙保險設計,車內車外同步設置機械開啟裝置。
在人機交互設計上,征求意見稿對把手布置區(qū)域和安全標識作出規(guī)范。上海車展期間,小米SU7展車在應急機械拉手處張貼紅色警示標簽,明確標注"非緊急情況請勿使用"。這種可視化設計旨在提升緊急情況下的操作效率,避免誤觸導致安全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