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月 4 日消息,羅馬仕 6 月 18 日宣布召回近 50 萬臺移動電源,而多家快遞公司拒絕接收召回批次充電寶,羅馬仕方面則告訴消費者自行進行無害化處理后,可登記退款。
不過據中國新聞周刊今日報道,近期有多名消費者反映,他們按照羅馬仕客服建議,對充電寶進行無害化處理后,卻被告知不能退款,只能補償 5 元,令其無法接受。
報道提到有消費者反映稱,2023 年從羅馬仕官方網店購買了 2 臺單價 139 元充電寶,均在此次召回計劃中,寄回遇阻后,羅馬仕客服建議其進行無公害處理,“我問處理完怎么退款,他告訴我會登記退款,但我處理完后,他就改口說只能補償 5 元”。該消費者拒絕了 5 元補償方案。
注意到,有網友曬出了類似的聊天記錄截圖,羅馬仕 romoss 旗艦店的客服稱“無害化處理只有補償”。
后續該消費者表示,確實只有補償,沒有退款。
對此,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秘書長陳音江對中國新聞周刊表示,依據《消費品召回管理暫行規定》第十五條“生產者應當承擔消費者因消費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費用”,商家應負責疏通召回渠道和費用,如果商家讓消費者就地銷毀,就應該視為消費者已經寄回產品,商家要按照召回制度賠償消費者相應損失,“賠 5 元顯然是不合理的”。
陳音江表示,這種情況消費者可與企業協商,就地銷毀產品后要求賠償相應損失;若協商不一致或聯系不暢通,對方拒絕賠償,消費者可向企業所在地消費者協會或監管部門投訴,請求消協或監管部門調解解決;若仍解決不暢,還可通過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的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