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貢市商務局傳來消息,為了促進新能源汽車消費,自貢市將新增專項補貼資金。這一變動源自市商務局與市財政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加速推進新能源汽車消費激勵政策的通知》,其中,原本定于2025年8月至10月實施的第二批次補貼,現提前至6月15日開始,截止日期保持不變,仍為10月31日。補貼的申領資格以《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開具的時間為準。
此次補貼政策面向的對象十分明確:在自貢市內注冊且已納入統計的新能源汽車銷售企業購買新能源乘用車(僅限于非營運新車,二手車除外)的個人及單位(不包括機關事業單位),并在自貢市完成車輛注冊登記手續,即可按照車輛銷售價格享受一次性定額補貼。關鍵要求是,《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必須來自自貢市注冊的企業,且補貼申請者、發票購買方及車輛登記證書上的所有人需為同一主體。
補貼的具體標準為:車輛售價5萬元以下的補貼1500元;5萬元至15萬元區間補貼3500元;15萬元至25萬元區間補貼5500元;25萬元以上補貼7500元。自貢市的這一補貼政策與國家及四川省的相關汽車消費補貼政策并不沖突,消費者可以同時享受多重補貼。
自貢市商務局的相關負責人進一步闡釋,本次補貼的申領流程與所需材料將遵循第一批次補貼的規定執行,原則上,補貼資金將每半個月發放一次。特別提醒,所有申領材料必須在2025年11月20日前提交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