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國最高法院公布了一項關鍵性法律判決,著重強調了《民法典》在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中的核心作用。此判決不僅深刻揭示了科技進步背景下個人權利保護的重要性,還為人工智能技術的合理應用劃定了明確的法律邊界。
在這一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案例中,知名聲優殷女士發現,自己的聲音被非法用于網絡有聲書的制作,并且這些錄音還經過了人工智能技術的處理。為此,殷女士將五家公司告上了北京法院,這些公司包括擅自傳播她聲音錄音的文化傳媒企業、一家AI軟件公司,以及一家提供語音配音服務的應用平臺。
法院經過細致審理后確認,文化傳媒公司在未征得殷女士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其聲音錄音提供給軟件公司,后者則利用AI技術復制了殷女士的聲音,開發出具有她獨特音色和語調的AI產品。法院明確指出,這兩家公司的行為均違反了《民法典》中關于聲音權利的規定。
依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聲音權利的保護條款與肖像權類似,禁止通過信息技術手段歪曲、損害、偽造或未經授權使用個人的聲音。法律明確規定,未經個人明確同意,不得生成、使用或公開披露其聲音。
最高法院在判決中強調,這一案例不僅是對個人聲音權利的有力維護,也是規范人工智能技術使用的重要一步,確保科技發展與人的權益保護相協調。最高法院還公布了其他五個涉及環境保護和私營企業合法權益的案件,彰顯了司法部門對《民法典》嚴格執行的決心。
自2021年1月起實施的《民法典》,作為中國首部綜合性法典,為國家民事活動的管理奠定了堅實基礎。此次判決無疑將進一步增強公眾對個人權利的認識,并為未來科技發展的法律框架設定了明確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