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保時捷(中國)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因涉及不正當價格行為,遭到了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處罰,罰款金額為5萬元人民幣。這一處罰源于該公司被指控采用了虛假折價、減價以及價格比較等營銷手段。
據調查,保時捷(中國)作為德國保時捷公司在中國大陸地區的總經銷商,主要負責保時捷品牌汽車、配套零配件及相關產品的銷售。此次違規行為發生在2024年10月21日至11月4日期間,具體涉及一款高爾夫球車包的銷售活動。
在促銷期間,保時捷(中國)宣傳該高爾夫球車包的“限時到手價”為5201元人民幣,并聲稱原價為6119元,限時優惠金額高達918元。然而,經市場監管部門核實,保時捷(中國)從未以6119元的價格實際銷售過該款高爾夫球車包,這一宣傳內容顯然構成了虛假價格表示。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的相關規定,特別是關于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規定。因此,上海市浦東新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保時捷(中國)作出了上述處罰決定。
此次處罰不僅提醒了保時捷(中國)需要更加嚴謹地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同時也對其他在華經營的國際品牌起到了警示作用,強調了在中國市場進行營銷活動時必須保持誠信,避免任何形式的誤導性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