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針對我國智能駕駛領域宣傳中存在的混亂現象,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布了一項重要通知,為汽車制造企業的智能駕駛宣傳劃定了明確界限。這一通知的核心精神涵蓋了四大要點,旨在規范行業宣傳行為。
首要的是,汽車企業必須全面開展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測試驗證工作,確保技術的成熟度和可靠性。其次,企業需清晰界定智能駕駛系統的功能邊界,并制定詳細的安全響應措施,以應對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第三,通知嚴禁夸大和虛假宣傳,要求企業嚴格履行對消費者的告知義務,避免誤導消費者。最后,企業需承擔起生產一致性和質量安全的主體責任,不斷提升智能網聯汽車產品的安全性能。
緊接著,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通過官方公眾號發出警示,指出虛假宣傳智能駕駛若導致嚴重后果,如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將可能觸犯刑法相關規定,責任人將面臨最高2年的有期徒刑、拘役以及罰金等處罰。
針對這一系列規定,中國汽車工程學會理事長、國家智能網聯汽車創新中心執行主任張進華發表文章進行解讀。他特別指出,部分車企濫用“L2+”概念,違規展示脫手駕駛等操作,誤導了公眾對自動駕駛技術的認知。因此,通知明確禁止使用誤導性的自動駕駛表述,重申“組合駕駛輔助并不等同于自動駕駛”。張進華強調,企業應發揮主體責任,任何誤導性宣傳或偽劣產品都將觸碰法律底線。
隨著這些嚴格規定的出臺,國內車企的宣傳策略已悄然發生變化。在上海車展上,車企對智能駕駛輔助技術的宣傳風格與以往大相徑庭。曾經常見的“智駕”、“高階智駕”、“無限接近L3”、“全場景”、“零接管”等夸大其詞的標語已不見蹤影,取而代之的是更為準確的“智能駕駛輔助”描述。甚至有企業在發布會上多次強調相關功能的“輔助”特性,以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
多位車企高管在接受采訪時表示,過度宣傳智能駕駛輔助技術容易讓消費者對其功能范圍產生錯誤判斷,從而埋下安全隱患。他們認為,相關部門對智能駕駛輔助宣傳進行規范是件好事,有助于推動行業從激進宣傳轉向更為理性的發展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