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常設法院近日作出裁決,駁回美國電商巨頭亞馬遜公司提出的撤銷其“超大型在線平臺”認定的訴訟請求,明確要求該公司必須遵守歐盟相關數字法規。這一判決意味著亞馬遜需承擔更多平臺監管責任,以應對其用戶規模帶來的潛在社會風險。
根據歐盟《數字服務法》的界定標準,月活躍用戶超過4500萬的在線服務平臺將被歸類為“超大型在線平臺”。此類平臺需履行特殊義務,包括加強非法及有害內容治理、采用非個性化推薦算法、向研究人員開放特定數據等。2023年,歐盟委員會經評估認定亞馬遜符合該標準,隨后亞馬遜以“相關義務侵犯經營自由、財產權及言論自由”為由提起訴訟,試圖推翻這一認定。
法院在判決書中指出,歐盟立法機構對“超大型在線平臺”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的判斷具有合理性。針對此類平臺施加的監管措施,例如限制用戶畫像驅動的內容推薦、保障數據透明度等,均屬于預防性治理框架的必要組成部分。法官強調,這些規則旨在平衡數字經濟發展與公共利益保護,未超出歐盟基本權利憲章的授權范圍。
<根據歐盟司法程序,亞馬遜可在收到判決書后的兩個月內向歐洲法院提起上訴。目前該公司尚未就是否上訴作出公開表態,但其歐洲業務團隊已開始評估合規調整方案。此次裁決被視為歐盟強化數字主權的重要進展,可能對全球科技企業監管框架產生示范效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