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官方平臺“交通言究社”近期發布了一則重要提醒,聚焦于智能網聯汽車輔助駕駛功能的安全使用。文章明確指出,輔助駕駛與自動駕駛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駕駛人在享受技術便利的同時,必須保持高度的謹慎態度。
依據國家標準《汽車駕駛自動化分級》(GB/T 40429-2021),駕駛自動化被細致劃分為0至5級。其中,0-2級被定義為輔助駕駛階段,此時駕駛人是絕對的責任主體;而3-5級則邁入自動駕駛范疇,系統承擔起主要責任。當前,國內市場上量產車輛的輔助駕駛系統普遍停留在2級水平,遠未達到3級及以上的高度自動化。
文章著重強調,駕駛人在使用輔助駕駛功能時,應清醒認識到當前車輛仍處于“人機共駕”的過渡階段,絕不能盲目依賴系統。因此,熟悉輔助駕駛的操作流程、全程監控路況變化、避免“脫手脫眼”行為,成為每位駕駛人的必修課。特別是在惡劣天氣、道路維修或系統異常等特殊情況下,應立即關閉輔助駕駛功能,確保行車安全。
對于企業而言,輔助駕駛功能的宣傳與推廣同樣需謹慎行事。新車用戶在使用前,企業應提供詳盡的培訓與指導,以減少因誤操作引發的事故風險。同時,夸大或誤導性的廣告宣傳必須杜絕,以免消費者誤將2級輔助駕駛等同于自動駕駛,從而埋下安全隱患。
在法律層面,針對輔助駕駛的虛假宣傳與濫用行為,相關法律法規已做出明確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道路交通安全法》,車企若夸大輔助駕駛功能,將面臨高額罰款乃至吊銷營業執照的嚴厲處罰;而駕駛人若在使用輔助駕駛時未盡到應有的注意義務,同樣將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罰款、記分乃至刑事責任。
對于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智駕神器”,以及誘導駕駛人脫離監管的行為,法律同樣予以嚴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若此類設備造成嚴重后果,生產者、銷售者以及誘導者均將面臨刑事追責,最高可判處死刑。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文章還提醒駕駛人,酒后使用輔助駕駛同樣構成違法行為。在醉酒狀態下,駕駛人若放棄駕駛責任,任由不具備自動駕駛能力的車輛行駛,不僅危害公共安全,還將面臨危險駕駛罪等刑事指控。而對于幫助醉酒駕駛人設定路線、啟動車輛的行為,法律同樣將追究其連帶責任。
無論是駕駛人還是車企,在使用與推廣輔助駕駛功能時,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確保行車安全,共同營造一個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