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YouTube、Netflix等流媒體服務時,你是否曾被突然增大的廣告音量驚擾?這種困擾即將在加州成為歷史——一項新法案明確將此類行為定性為違法,并計劃于明年正式實施。
流媒體時代的到來雖為電視行業注入新活力,卻也催生了令人困擾的副作用。其中最突出的問題之一,便是廣告音量與正片內容存在顯著差異。部分平臺播放的廣告音量遠超節目本身,形成強烈的聽覺沖擊,嚴重影響觀看體驗。
與傳統有線電視服務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流媒體領域始終未能有效解決這一痼疾。無論是刻意設計以吸引注意力,還是技術層面的音量控制缺陷,廣告音量過大的現象仍頻繁出現。這種差異在消費者群體中引發廣泛不滿,成為亟待解決的行業痛點。
針對這一現象,加州立法機構近期通過了編號為SB-576的法案。該法案專門針對視頻流媒體平臺制定音頻規范,明確要求面向加州用戶的服務必須遵守音量控制標準。根據規定,自2026年7月1日起,商業廣告的音頻強度不得超過其伴隨的視頻內容本身。
這項立法突破具有特殊意義。在理想狀態下,廣告音量控制本應屬于行業自律范疇,但現實中的持續問題迫使監管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法案的出臺既是對消費者權益的直接回應,也向整個流媒體行業傳遞出明確信號:優化用戶體驗已從商業選擇升級為法律義務。
法律約束的效力不僅限于加州境內。作為全球流媒體產業的重要市場,加州的立法實踐可能產生示范效應。行業觀察人士指出,這或將推動全球流媒體平臺重新審視音頻控制技術,建立更科學的音量管理系統,最終實現跨地域的用戶體驗統一提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