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的管理規定有了新調整。新的規定明確,稿源單位名單將僅列出主體單位,如報紙、期刊、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及互聯網站等,而不再詳細列出其下屬的公眾賬號、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即時通信工具及網絡直播等具體服務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及國家機關、群團組織等政務發布平臺,以及省級政務發布平臺,在名單中將特別展示其官方網站、微博公眾賬號、微信公眾賬號及應用程序。這一調整旨在讓公眾能更清晰地識別政務信息的官方發布渠道。
近期,互聯網新聞信息稿源單位的管理規定有了新調整。新的規定明確,稿源單位名單將僅列出主體單位,如報紙、期刊、通訊社、廣播電臺、電視臺及互聯網站等,而不再詳細列出其下屬的公眾賬號、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即時通信工具及網絡直播等具體服務形式。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及國家機關、群團組織等政務發布平臺,以及省級政務發布平臺,在名單中將特別展示其官方網站、微博公眾賬號、微信公眾賬號及應用程序。這一調整旨在讓公眾能更清晰地識別政務信息的官方發布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