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近期宣布,為響應歐盟《數字市場法案》的要求,將對歐盟區域的App Store規則進行調整。此次調整主要涉及應用內購買鏈接的規定和相關費用。
根據歐盟的新規,在歐盟的應用商店上架的應用將能夠通過網站、第三方市場或其他應用鏈接,向用戶提供非App Store的購買選項及數字產品的優惠信息。這一變化意味著開發者將擁有更多靈活性,引導用戶在應用外部完成購買。
開發者可以在應用內部嵌入網頁視圖或原生應用體驗,讓用戶訪問這些替代購買選項。同時,開發者還能在應用內設計和執行促銷活動,包括訂閱定價和其他優惠信息,這些信息的呈現形式將不受URL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選擇推廣數字商品和服務優惠的開發者需接受新的業務條款,并支付一系列費用。這些費用包括初始獲取費和商店服務費,對于使用StoreKit外部購買鏈接的應用,還需支付新的核心技術傭金(CTC)。
蘋果表示,對于在歐盟區域的App Store應用,若涉及溝通和推廣數字商品或服務的優惠,將受到新的交易業務條款約束。這些條款涵蓋了初始獲取費、商店服務費,以及在附加協議中的核心技術傭金。
到2026年1月1日,蘋果計劃在歐盟為所有開發者實施統一業務模式。在數字商品和服務方面,蘋果將從現有的核心技術費(CTF)過渡到新的核心技術傭金(CTC)。使用外部購買鏈接的應用將按照新的CTC標準付費,而那些僅引用App Store外部優惠但無操作鏈接的應用將繼續支付CTF。
蘋果還引入了新的兩層商店服務系統,以區分不同級別的服務。一級服務包括應用交付、信任與安全、應用管理和參與所需的基本功能,而二級服務則提供額外的應用管理、參與、策劃與個性化、應用洞察和開發者營銷功能。
選擇一級服務的開發者將無法享受自動應用更新或跨設備自動下載等功能,也無法使用評分和評論、搜索建議、自然語言搜索等營銷工具。對于使用StoreKit外部購買鏈接的應用,一級和二級服務的CTC均為5%,而商店服務費則分別為5%和13%(小型企業計劃參與者和第一年后的訂閱為10%),還需支付2%的初始獲取費,但小型企業計劃參與者可免收。
對于未使用外部鏈接但引用App Store外部優惠的應用,將按照替代條款附錄付費。這類應用的一級和二級服務CTC均為0.5歐元,初始獲取費也為2%(小型企業計劃參與者為0),商店服務費則分別為5%和13%(小型企業計劃為10%)。
無論是使用StoreKit外部購買鏈接還是替代條款附錄的開發者,都需要通過外部購買服務器API向蘋果報告外部交易,以便蘋果計算傭金和收取費用。但蘋果強調,開發者不能在歐盟的同一App Store商店內同時提供App Store內購買和替代支付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