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近日宣布,為了響應歐盟《數字市場法案》的要求,將對歐盟地區的App Store規則進行調整。此次調整的核心在于,允許應用程序通過歐盟商店提供非App Store的購買選項和數字商品信息。
根據歐盟的新規定,在歐洲應用商店發布的應用,可以通過網站、第三方應用市場或其他應用鏈接的方式,向用戶展示非App Store的購買選項以及數字產品的折扣信息。這一變化意味著,開發者將擁有更多自主權,可以在應用內部或外部為用戶提供更多購買選擇。
具體來說,開發者可以在應用內通過網頁視圖或原生應用體驗,讓用戶訪問替代購買選項。同時,開發者還能在應用內設計并執行優惠促銷活動,包括訂閱定價或其他在應用內外的優惠信息。這些可操作鏈接不受URL限制,用戶可以通過點擊或掃描的方式輕松訪問。
然而,蘋果也明確表示,選擇推廣數字商品和服務優惠的開發者需要接受新的業務條款,并支付相應的費用。這些費用包括初始獲取費和商店服務費,對于使用StoreKit外部購買鏈接許可的應用,還需要支付新的核心技術傭金(CTC)。
值得注意的是,蘋果計劃到2026年1月1日,在歐盟為所有開發者實行單一業務模式。在數字商品和服務方面,蘋果將從現有的核心技術費(CTF)過渡到新的核心技術傭金(CTC)。對于使用外部購買鏈接的應用,將需要支付CTC費用。而僅引用App Store外優惠但不含可操作鏈接的應用,則將繼續支付CTF費用。
蘋果還推出了一個新的兩層商店服務系統,以滿足不同開發者的需求。一級服務提供應用交付、信任與安全、應用管理和參與所需的基本功能,并減少商店服務費。這是溝通和推廣優惠應用的強制性選擇。而二級服務則是可選的,提供更高級的應用交付和管理、參與、策劃與個性化、應用洞察和開發者營銷功能。
對于使用StoreKit外部購買鏈接許可的應用,將需要支付一級和二級均為5%的CTC費用,以及一級5%、二級13%(小型企業計劃參與者和第一年后的訂閱為10%)的商店服務費。還需要支付2%的初始獲取費,但小型企業計劃參與者可免收。
而對于使用替代條款附則(無外部鏈接)的應用程序,將支付一級和二級均為0.5歐元的CTC費用,以及一級和二級均收取2%的初始收購費(小型商業計劃參與者為0)。同時,一級收取5%的商店服務費,二級收取13%的商店服務費(小型商業計劃為10%)。
蘋果強調,開發者需要在歐盟的同一App Store商店內選擇一種支付方式,無法同時提供App Store內購買和替代支付選項。為了確保傭金的計算和費用的收取準確無誤,開發者需要使用外部購買服務器API向蘋果報告外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