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知名餐飲品牌“遇見小面”的裁員風波引起了廣泛關注。據悉,該品牌在向港交所遞交招股書后不久,其公關總監鄭女士便遭遇了突如其來的解雇事件。
據鄭女士透露,她于2025年1月正式加入遇見小面,擔任公關總監一職。然而,就在4月16日,她突然接到了公司的口頭辭退通知,理由竟是“工作理念不合”。更讓她感到意外的是,公司隨后竟將《解除勞動關系通知書》通過快遞寄至了她的家庭住址,并由家人簽收。這一做法無疑給鄭女士的家庭關系帶來了不必要的困擾。
當時,鄭女士正因孩子生病請假在家照顧,卻突然接到了公司的辭退郵件,且郵件中并未給出合理的辭退理由。她對此表示強烈不滿,認為遇見小面的做法缺乏人情味,甚至對其職業生涯和家庭關系都造成了損害。鄭女士憤怒地質問道:“試用期就可以隨便裁員和侮辱嗎?先毀職業再毀家庭關系?”
對于這一事件,有知情人士透露稱,公司方面解釋稱系“HR失誤”,在發送快遞時錯填了鄭女士緊急聯系人的電話。然而,鄭女士對此說法并不買賬,她表示公司并未給予正式道歉,并已委托律師進行維權。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試用期內辭退員工需證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否則將涉嫌違法。而遇見小面在此次裁員事件中的做法,無疑引發了公眾對其用人制度的質疑。
值得注意的是,遇見小面目前正處于沖刺IPO的關鍵時期。在這樣的背景下,其突然解雇公關總監的做法無疑會引起外界的廣泛關注。不少業內人士表示,這一事件可能會對遇見小面的品牌形象和上市進程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
截至目前,遇見小面方面尚未對此事作出官方回應。然而,可以預見的是,這一事件將繼續發酵,并引發更多關于企業用人制度和員工權益保護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