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發改委近期公布了一項關于新能源項目的重大決定,宣布廢止了一批未能如期推進的項目,涉及總裝機容量達到449.3兆瓦(MW)。這一舉措是在7月17日正式對外發布的。
在被廢止的9個項目中,光伏項目占據了3個,總規模達到300MW,而分散式風電項目則有6個,規模為149.3MW。這些項目的業主單位包括中國廣電寧夏網絡有限公司、寧夏馬斯特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大唐集團以及中化集團等知名企業。
這些被廢止的項目分布在寧夏的吳忠市、石嘴山市以及中衛市。廢止的主要原因包括備案文件已過期、投資主體主動放棄建設,以及未能在規定時限內完成核準或備案程序。
事實上,這并非寧夏今年首次廢止新能源項目。據統計,今年以來,寧夏已經多次發布類似公告,累計廢止的新能源項目規模已接近848.6MW。年初時,寧夏即對2024年以前的所有新能源項目進行了全面梳理與重點核查,旨在優化資源配置,確保項目的有效實施。
例如,在4月8日,寧夏就曾廢止了4個新能源項目,總規模達到117.3MW。還有一批總規模達到282MW的新能源項目,因不具備建設條件而被清理廢止。
寧夏發改委的這一系列舉措,反映了該地區在新能源發展上的嚴格管理與優化布局。通過廢止那些未能如期推進的項目,寧夏旨在為新項目的落地騰出空間,確保新能源產業的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