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近日出臺了一項針對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的重要政策——《四川省新能源汽車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管理暫行辦法》。這一政策是在成都舉行的政策吹風會上透露的,并將于6月1日正式實施,標志著四川省在全國率先對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工作進行了省級層面的專門規范。
據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的相關負責人介紹,該《辦法》的制定旨在推動廢舊動力電池循環利用產業的發展,并規范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活動。隨著新能源汽車的普及,四川省新能源汽車保有量已達到140.2萬輛,其中成都市更是突破了93.25萬輛,位居全國首位。預計未來幾年,四川省將迎來廢舊動力電池的大規模“退役潮”,回收利用市場潛力巨大。
然而,當前市場上存在大量廢舊動力電池流入非正規渠道的問題。這些小散亂的“小作坊”不僅缺乏規范條件,還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和環境風險。為了改變這一現狀,《辦法》從多個方面為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提供了制度支撐。
為了確保廢舊動力電池能夠進入正規途徑,《辦法》明確要求廢舊動力電池應交售給回收服務網點或綜合利用企業。同時,創新性地提出了建設多功能區域中心的概念,這些中心將集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儲運、拆解、檢測、維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功能于一體,促進廢舊動力電池的應收盡收、就近回收和就近利用。
在政策吹風會現場,相關負責人還表示,《辦法》對廢舊動力電池從產生到綜合利用的全生命周期都作出了明確規定。從移交、回收、運輸到綜合利用等各個環節,都必須符合國家和省級的相關要求,并由生態環境、商務等部門負責監督檢查。這確保了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利用活動能夠符合規范要求。
《辦法》還要求動力電池企業、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等依法承擔回收責任、履行回收義務。這些企業應按照國家規定自建、共建或委托建設回收服務網點,并加強對區域內回收服務網點的整合優化,構建與廢舊動力電池規模相匹配的回收網絡。這將有助于提升廢舊動力電池的回收效率和利用率。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四川省在廢舊動力電池綜合利用方面已經具備一定的產業基礎,但符合國家綜合利用規范條件的企業數量仍然較少。目前,四川省僅有2家企業符合國家綜合利用規范條件,僅占全國的1.2%。這表明四川省在廢舊動力電池回收利用行業的規范化發展方面還有較大的提升空間。為了推動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四川省將在未來加快推動建設區域中心,并著力培育省級“白名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