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即將實施的自動緊急制動系統(AEB)強制性國家標準,在技術指標上展現出超越歐盟的嚴格性。根據《輕型汽車自動緊急制動系統技術要求及試驗方法》(報批稿)顯示,國內標準將M1類乘用車(9座及以下載客車輛)的AEB觸發速度上限提升至80km/h,較歐盟ECE R152標準規定的60km/h高出20km/h。同濟大學汽車學院教授朱西產指出,這一調整意味著中國在AEB技術規范領域實現了標準層面的領先。

具體技術參數對比顯示,國內標準對M1類車型要求在10-80km/h速度區間內必須激活AEB功能,N1類載貨車輛(總質量≤3500kg)則為10-60km/h。而歐洲ECE R152標準統一規定兩類車型的觸發范圍為10-60km/h。在預警時間要求上,中歐標準均設定碰撞預警需在緊急制動前0.8秒發出,顯示國內標準在核心安全指標上與歐洲保持同步。
測試容錯率方面,報批稿針對不同目標設定差異化標準:車輛和行人目標的試驗容錯率為10%,自行車及兩輪摩托車目標的容錯率放寬至20%。這種分級設定既考慮了系統檢測難度,也保障了基礎安全需求。值得關注的是,報批稿刪除了征求意見稿中關于"AEBS功能優先級高于組合駕駛輔助系統"的表述,這一調整反映出智能駕駛系統集成管理的復雜性。
行業專家透露,當前智能駕駛車型普遍存在系統協同難題。某車企技術負責人舉例說明,領航輔助駕駛(NOA)系統與傳統ADAS功能(如FCW前向碰撞預警)的算法未做深度融合,導致緊急情況下系統間可能產生干預沖突。數據顯示,當NOA失效時,FCW的2秒預警時間反而可能引發駕駛員誤操作,這種"功能疊加"帶來的安全隱患已成為行業痛點。

市場現象顯示,部分車企宣傳的高速AEB剎停功能(如華為乾崑系統達120km/h)實際依賴智能輔助駕駛系統實現。朱西產教授明確表示,這類超越傳統ADAS能力的功能屬于L2+級智能駕駛范疇。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國標僅針對前向AEB功能進行規范,術語定義中特別強調系統監測范圍為"車輛前方行駛環境",暫未涉及側向和后向AEB標準制定。
業內人士指出,隨著智能駕駛技術發展,多系統協同安全已成為新的技術挑戰。如何在強制性國標構建的安全底線之上,進一步解決系統疊加帶來的復雜安全問題,探索全方位AEB防護體系,將成為中國汽車產業保持技術領先的關鍵課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