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者在高速公路上偶爾會發現,即便車速超過了限速標志所示,也并未收到超速罰單,這一現象常常讓人感到好奇。一位資深駕駛者為我們提供了其中的一些可能原因。
首先,一個常被忽視的因素是測速設備的運作機制。并非所有超速行為都會被立即捕捉并記錄。測速設備需要滿足特定條件才能有效記錄違規情況,例如,有的設備要求捕捉到車輛連續的多張照片,或是測量出一段時間內的平均速度。如果設備因天氣不佳或故障等原因無法正常工作,那么即便車輛超速,也可能不會被記錄下來。
再者,交通管理部門對于輕微超速行為有時會采取較為寬容的態度。舉例來說,如果限速是120公里/小時,而駕駛者的車速僅為125公里/小時,雖然這確實構成了超速,但考慮到超速幅度較小,管理部門可能會選擇不予處罰。然而,這并不意味著駕駛者可以隨意超速,因為任何超速行為都會增加交通事故的風險,對道路安全構成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