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能源產業的浪潮中,鋰電行業以其獨特的技術密集特性,成為了全球綠色轉型的關鍵一環。隨著中、歐、美等主要經濟體對新能源汽車及儲能市場的持續推動,鋰電行業迎來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
數據顯示,2024年全球動力電池裝機量達到了約840.6GWh,同比增長19%,其中中國市場的表現尤為亮眼,裝機量約531GWh,同比增長高達47.6%。與此同時,全球儲能電池市場也呈現出爆發式增長,出貨量達到369.8GWh,同比增長64.9%,中國市場的出貨量更是超過了320GWh,增速超過55%。
隨著行業的蓬勃發展,鋰電企業紛紛涌向資本市場,成為投資并購的熱門標的。然而,這一行業的特殊性也帶來了諸多挑戰,尤其是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問題,成為了投資者必須審慎對待的關鍵。
鋰電企業的核心技術及技術人員是其生存與發展的命脈。由于技術要求高且更新迅速,技術人員流動性大,研發活動需要大量的人才、資金和資源支持。這導致企業在投資并購過程中,往往面臨著復雜的知識產權法律問題和潛在的糾紛風險。
從技術獲取的角度來看,鋰電企業的核心技術主要通過自主研發、合作研發、受讓取得或許可使用,以及運用公知共有技術等方式獲得。每種方式都伴隨著不同的知識產權法律風險。
在自主研發方面,企業需要關注職務發明和登記主體的問題。例如,技術人員在離職后一年內作出的與其原單位工作相關的發明創造,可能被認定為職務發明,其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原單位。企業可能出于保護商業機密的考慮,將核心技術人員研發的發明創造登記在其他關聯主體名下,這也可能引發權屬糾紛。
合作研發方面,企業可能與高校或下游客戶進行合作。與高校合作時,需要關注所研發的專利是否存在被認定為高校職務發明的風險。與下游客戶合作時,則需關注知識產權歸屬及運用的約定,以避免影響企業的自主研發能力和業務開拓能力。
受讓取得或許可使用的發明創造,企業需要確保知識產權已經完成轉讓或許可使用的手續,并關注是否存在爭議或糾紛。若企業的主營業務主要基于受讓或許可使用的發明創造,則可能存在自身研發能力不足的風險。
還有部分企業運用公有公知技術進行進一步研發和生產經營。對于這類企業,需要特別關注其是否存在專利侵權風險,以確保產品的合法性和企業的可持續經營。
在投資并購鋰電企業時,投資者應對標的公司的知識產權狀況進行全面盡職調查,審慎評估相應風險,并尋求解決方案。若決定進行投資并購,建議在投資協議中明確要求標的公司對知識產權問題進行限期解決,并將其納入股權回購條款。同時,也可約定知識產權侵權的賠償條款,以保障投資者的利益。
鋰電行業的快速發展為投資者帶來了巨大機遇,但同時也伴隨著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挑戰。只有審慎對待這些風險,并采取有效措施進行防范和應對,才能確保投資并購的成功和企業的可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