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營經濟的發展歷程中,公平競爭的重要性猶如陽光和雨露,不可或缺。山西省小企業發展促進局的相關觀點,揭示了這一原則對于經濟茁壯成長的關鍵作用。
破除市場壁壘,是推動公平競爭的重要一環。洛陽在充電樁建設領域的改革,就是一個生動的例子。過去,由于新能源汽車市場的不明朗,社會資本對充電樁建設持觀望態度,洛陽曾授權地方城投公司進行特許經營。然而,這一模式未能滿足市場需求,建設數量和服務質量均不盡如人意。2020年7月,洛陽主動放開充電樁市場,這一舉措帶來了顯著變化:充電樁數量從2020年的1300多個激增到2024年底的1.5萬余個,服務費也從每度電8毛錢下降到3毛錢左右。
數字背后,是破除壁壘、推動公平競爭帶來的實際成效。這一變革不僅促進了當地新能源汽車市場的發展,也為民營經濟的發展營造了更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環境。這種環境能夠有效提振發展信心,激發市場活力,進而增進民生福祉。
為了保障公平競爭,法律武器和務實行動同樣重要。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正是為了“保證各類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該法明確規定了“同等”、“公平”、“平等”的原則,并將“公平競爭”作為獨立章節,體現了對民營企業長期關切的回應。在招投標領域,該法也明確規定了公共資源交易不得有限制或排斥民營經濟組織的行為。
各地也在積極創新舉措,落實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精神。河南推進招投標專項整治,保障民營企業平等參與招標投標活動;廣東深圳試點招標“評定分離”改革,強化招投標透明度與經營主體自主權。這些舉措將民營企業在公共資源交易中的平等地位落到了實處,民營企業中標率也顯著提升。
市場準入是經營主體開展經營、參與競爭的起點。近年來,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不斷“瘦身”,從最初的151項壓減至目前的106項,壓減比例約30%。這一變化放寬了一批行業準入限制,使得各類經營主體都能更容易地進入市場。同時,“國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也被寫入法律,進一步強化了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在破除有形壁壘的同時,無形的壁壘也亟待打破。當前,多部門正聯合開展行動,清理整治存在違規情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推動“非禁即入”原則落地生根。這些壁壘不僅是民營經濟壯大的障礙,也是地方經濟發展的絆腳石。特別值得重視的是,隱性壁壘的破除也關系到民營企業對于公平的感受,以及民營企業家的法治信心和發展信心。
壁壘的消除過程,也是觀念的更新過程。在時代浪潮中,我國民營經濟加速向前,涌現出了一批優秀的企業和創新成果。然而,要呵護民營經濟繼續向“新”而行、再攀新高,不僅需要公平競爭的基石支撐,也離不開良好社會氛圍的托舉。只有當“平等對待、公平競爭、同等保護、共同發展”的原則化作生動現實的案例時,民營經濟才能在更廣闊的舞臺上展現新作為、迸發新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