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涉及購車意向金退還的糾紛引起了廣泛關注。消費者王先生(化名)在北京某長城智選銷售中心試駕長城藍山車型后,支付了2000元意向金,但最終決定在其他店鋪購買同款車型,卻遭遇了意向金無法退回的問題。
據王先生介紹,他通過微信向銷售人員轉賬了意向金,整個過程由銷售人員通過APP操作完成,雙方并未簽訂任何書面協議。當王先生在其他店鋪購買車輛后,再聯系該銷售人員時,得知對方已離職,店長則拒絕退還意向金。
王先生提供的截圖顯示,銷售人員通過APP操作后,發送給他一張意向金交付的截圖。然而,當王先生嘗試聯系店長解決問題時,對方卻以內部事務為由,拒絕透露更多信息。
針對此事,央廣網記者采訪了該店長,但對方并未給出具體解釋,僅表示已向市場監管部門說明情況。隨后,記者與長城汽車相關人員進行了溝通,得到的反饋是,該店長并未承諾意向金可退,且消費者已簽署定購協議并鎖單,因此不符合退款條件。長城汽車方面認為,這是消費者違約導致的無法退款。
然而,王先生對此表示異議。他稱,自己并不了解鎖單的說法,且鎖單是由銷售人員操作的。由于該銷售人員已離職,沒有新的銷售人員對接,他才決定改換其他店鋪購買。王先生還表示,銷售人員對于后續轉大定以及何種情況退款等事宜并未明確告知。
事實上,這并非個例。近年來,購車意向金退款難的問題頻發,很多消費者因舉證不足而無法順利退還意向金。央廣網啄木鳥消費者投訴平臺就收到了多起類似投訴,涉及多個汽車品牌。
例如,有消費者在購買奇瑞品牌車輛時,通過微信轉賬方式支付了1000元誠意金,并簽署了一張未蓋章的申請優惠表格。然而,由于對價格不滿意,消費者最終并未在該店購買車輛,但銷售拒絕退還誠意金。奇瑞汽車方面對此未給予明確答復。
針對此類糾紛,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斌表示,意向金并非法律上明確規定的一種具有擔保功能的資金支付方式。在沒有簽訂合同的情況下,消費者有權要求返還意向金、誠意金或訂金等費用。他建議消費者在購車過程中要保持冷靜,注意將費用交到對公賬戶,并簽訂意向書、保留收據等證據。
李斌還指出,車企內部管理同樣存在問題。為了促成交易,汽車企業在銷售環節默許銷售人員的“非常規”操作,為后續糾紛埋下了隱患。他建議車企應自查內部銷售管理是否規范,避免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購車意向金糾紛的背后,反映了消費者信息不對稱與車企管理疏漏的雙重問題。對于消費者而言,明確意向金細則、保留相關證據是保護自身權益的關鍵。而對于車企而言,加強內部管理、規范銷售行為則是維護品牌形象和市場秩序的必要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