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對開發、運營虛假QQ/微信截圖生成軟件案件下發二審判決,判定被告郴州七嘯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和長沙市岳麓區智恩商品信息咨詢服務部開發、運營虛假QQ/微信截圖生成軟件的行為構成不正當競爭,判決被告賠償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合理開支284520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據了解,涉案“微商截圖王(后更名為微商星球)”“火星美化”軟件提供與QQ軟件界面、圖標、表情等完全一致的素材和模板,生成對話、紅包、轉賬、錢包等與QQ界面相同的虛假截圖,還會以“緊跟微信、QQ進行同步更新”作為“產品優勢”進行宣傳,利用部分用戶意圖通過造假、作弊來獲取不正當利益的心理,牟取了高額利益,為弄虛作假、行騙欺瞞提供了條件和工具。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法院二審維持海淀法院一審判決,認定兩被告開發、運營虛假截圖生成軟件的行為有違誠信與基本的商業道德,破壞了公平有序的競爭秩序。QQ深入社會公眾的日常生活、商業經營等眾多方面,善良消費者基于自己使用QQ各種功能的經驗,極易被使用被告軟件生成的虛假截圖誤導或欺騙,受到人身和財產損害。
有業內人士表示,本案500萬元頂格高額賠償對其他寄生于QQ平臺產品的灰黑軟件開發者和運營者將起到強有力的威懾和警示作用,該司法認定將對互聯網健康、良性的生態產業鏈發展起到積極的示范 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