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工信微報發文稱,今年9月1日,電動自行車強制性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24)正式實施。新標準對電動自行車的防火阻燃、塑料總質量、整車質量上限、北斗定位、腳踏騎行裝置等作出了規定。
按要求,2025年9月1日以后,所有新生產的電動自行車都必須符合新國標要求。在銷售方面,新國標則額外給予2025年8月31日及之前按照舊標準生產的車輛3個月的銷售過渡期,允許銷售至2025年11月30日;2025年12月1日之后,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標準規定。
近日,國家認監委發布《關于嚴格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的公告》(2025年第25號),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作出明確規定。
根據《公告》,12月1日起,所有銷售的電動自行車產品均必須符合新版強制性國家標準,“舊國標”電動自行車全面停售。《公告》明確:
各電動自行車指定認證機構對依據舊版本標準出具的有效CCC認證證書,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注銷;
對依據舊版標準出具、處于暫停狀態且不能恢復有效的CCC認證證書,于2025年12月1日全部予以撤銷。
各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自認證證書注銷、撤銷之日起不得繼續銷售。若違反上述規定,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查處。
消費者若發現商家在12月1日后仍在銷售宣稱是“舊國標”或“解限車”,或銷售無CCC認證的電池、充電器,請及時撥打12315熱線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