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對外發布了《互聯網平臺反壟斷合規指引(征求意見稿)》,即日起面向社會各界廣泛征求意見,意見反饋的截止日期設定為2025年11月29日。這一舉措旨在進一步規范互聯網平臺的經營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指引》重點聚焦于如何引導平臺經營者準確識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風險。其中明確要求,那些在市場中占據較大力量的平臺經營者,需要定期開展自我評估,判斷自身在相關市場是否具備市場支配地位,從而避免在提供平臺服務或開展自營業務等過程中,出現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不當行為。
在識別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風險的具體方法上,《指引》給出了詳細的指導。首先,平臺經營者需要明確基本分析框架。通常要先界定相關市場的范圍,評估自身在該市場是否具有支配地位以及是否實施了相關行為,接著結合行為是否具有正當理由,以及該行為是否對市場競爭產生了排除、限制的效果,綜合分析是否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
對于認定市場支配地位的考慮因素,《指引》也進行了細化。平臺經營者在評估自身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時,要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同時考慮平臺內經營者以及其他平臺經營者的情況。具體可考量的因素包括平臺經營者的市場份額、相關市場的競爭狀況、控制市場的能力、財力和技術條件,以及平臺內經營者等其他經營者對其在交易上的依賴程度,還有其他平臺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難易程度等。
為了使平臺經營者更清晰地了解哪些行為屬于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指引》結合互聯網平臺的主要業務模式,詳細列舉了多種典型行為的具體方式。這些行為包括不公平高價或者不公平低價、低于成本銷售、拒絕交易、限定交易、搭售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條件、差別待遇等。
《指引》還歸納總結了認定具有“正當理由”時的考量因素,以及常見的不屬于“正當理由”的具體情形,為平臺經營者的行為提供了明確的指引,幫助其判斷自身行為是否合規。
為了讓平臺經營者更直觀地認識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的風險,《指引》結合監管執法實踐和互聯網平臺的特點,以示例的形式,對平臺不公平高價、平臺低于成本銷售、封禁屏蔽、“二選一”行為、“全網最低價”、平臺差別待遇等6個場景中的新型壟斷風險進行了特別提示,為平臺經營者加強反壟斷合規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