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消費者黨先生在購買某新能源汽車時遭遇了意外情況。據他反映,在驗車過程中,他發現新車遠光燈投射出的光線并非正常的白色光帶,而是呈現出不規則的藍色線條。這一發現讓他對車輛的質量產生了嚴重懷疑。
黨先生與女友陳女士在6月2日于該品牌銷售服務中心試駕后,隨即通過手機APP簽訂了電子購買協議,并支付了5000元定金。然而,在6月26日前往驗車時,他們開啟了遠光燈,意外發現燈光投射在墻面上出現了異常的藍色線條。面對這一突發狀況,黨先生當場提出了質疑。
銷售人員的解釋是,這可能是由于車燈之間的個體差異所導致,并建議更換車輛進行查驗。然而,令黨先生和陳女士驚訝的是,在連續查驗了四輛同款新車后,他們發現每一輛車的遠光燈都存在同樣的問題。因此,他們決定放棄購買這款汽車,并要求退還定金。
但銷售服務中心的銷售人員卻拒絕了他們的退款要求。黨先生提供的購買協議截圖顯示,協議中僅提及了“超時不提車不退定金”的條款,對于因車輛質量問題導致消費者拒絕提車的情況并未作出任何約定。陳女士表示,他們在整個購車過程中并未獲得紙質合同,而協議中也未明確關于質量爭議的退款細則。
面對消費者的質疑,該品牌官方客服承認,這款車型的遠光燈確實普遍存在藍線問題,這是由于燈具材料特性與環境溫度共同作用的結果,但強調這并不影響安全駕駛。銷售服務中心的交付人員也表示,車輛在出廠前都經過了嚴格的質量檢測,如果消費者對燈光有問題,可以提供換車服務,但如果要退定金,則需要聯系銷售部門。
然而,銷售部門始終未對定金爭議給出直接回應。黨先生多次索要合同中的退款條款細節,銷售人員僅以購買協議為準,堅稱無質量問題不退定金。對此,黨先生表示不滿,他認為連續驗車都出現“燈光藍線”問題,顯然會影響夜間駕駛的安全判斷,這是車輛的質量問題。
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在接到黨先生的反映后表示,將盡快協調處理此事。工作人員提到,雖然現行《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退換車條件主要針對的是發動機、變速箱等核心部件故障,單獨車燈問題較難適用,但他們將優先按消費者訴求推動協商,盡力促成雙方和解。
湖北維思德律師事務所的劉子琦律師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如果收受定金方違約導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應雙倍返還定金。在這起事件中,如果黨先生預購的這款車輛遠光燈存在的藍線問題具有普遍性,且可能構成根本性質量瑕疵,那么消費者拒絕提車就具有正當性。協議中僅約定“超時不提車不退定金”,未排除質量問題引發的拒提情形,因此4S店以格式條款排除消費者質量異議權的行為涉嫌違法。
劉子琦律師建議,消費者在遇到類似情況時,應積極收集相關證據,如由第三方檢測機構出具的燈光照射合規性報告,以及保存銷售人員的不當言論錄音等。同時,消費者還可以書面索要質檢報告,并保留對方拒付憑證。在面對新能源汽車新型質量糾紛時,消費者應善于將技術問題轉化為法律主張,充分利用法律對格式條款的限制和質量瑕疵的規定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