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大常委會近期對《河北省新能源發展促進條例》的立法后評估報告進行了審議,該報告揭示了條例自實施以來對新能源發展的顯著推動作用。
據悉,這部被譽為全國新能源領域首部地方性法規的《條例》,于2023年11月在河北省正式生效。其頒布實施不僅促進了新能源規劃與全省能源規劃及國土空間規劃的深度融合,還顯著增強了新能源項目在用地、用林、用草等方面的要素保障能力,有效破解了新能源大規模并網消納和儲能的瓶頸問題,為河北省建設新型能源強省奠定了堅實的法治基礎。
在《條例》的引領下,河北省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步伐加快,技術創新活力增強,新能源大規模消納難題得到有力解決,全省新能源發展駛入了前所未有的快車道。從發電到輸送,再到儲能和利用,各環節均實現了協調發展。
發電環節上,《條例》明確了全省優勢新能源產業的發展方向,光伏發電和風力發電成為重中之重。輸送環節則注重電網配套建設,適度超前布局,提升接入能力。儲能環節則采取多種措施,大力發展抽水蓄能,同時鼓勵新型儲能的發展。在利用環節,通過拓寬應用場景、延伸產業鏈條,加強新能源基礎設施建設,推動了發輸儲用的整體協調發展。
得益于《條例》的推動,河北省各市因地制宜,新能源產業發展取得了顯著成效。邢臺、邯鄲、衡水等地依托資源稟賦,科學有序地推進分布式光伏建設,有效緩解了企業用電和農村用電需求。張家口和承德則利用豐富的風光資源,大力發展集中式風力發電和光伏發電,加強大基地建設,推動規模化發展。唐山和保定則依托裝備制造產業基礎優勢,推動新能源裝備和電力裝備的發展,完善了新能源產業鏈。滄州和秦皇島則利用近海海域水深較淺、風速穩定的特點,大力發展沿海風光電,助力河北成為北方海上風光電的重要增長極。
截至目前,河北省風電、光伏發電裝機規模已突破1.1億千瓦,位居全國前列。風光發電裝機占全省電力總裝機的比例已超過六成,成為河北省的主體能源之一。這一成就不僅彰顯了《河北省新能源發展促進條例》的立法成效,也為河北省未來的能源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