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技行業的隱秘角落,一場可能影響深遠的專利侵權訴訟正在悄然進行,主角之一是備受矚目的出行巨頭Uber,而另一方則是相對低調的Carma Technology。這場訴訟不僅可能對Uber產生重大影響,還可能波及整個共享出行領域的數十家公司。
Carma Technology,由連續創業者Sean O’Sullivan于2007年創立,今年早些時候正式向Uber發起挑戰,指控其侵犯了五項與乘客(或包裹)與車輛空余座位匹配相關的專利。簡而言之,這場訴訟的核心正是共享出行業務,一個Carma曾涉足十年之久,直至轉型為道路定價服務的領域。
Carma已請求陪審團審判,并尋求對Uber實施永久性禁令,要求Uber在未來任何涉及這些專利的產品上支付強制性版稅,同時賠償損失及承擔相關訴訟費用。這場訴訟在美國德克薩斯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進行,雖然案件相對較新,但相關指控已醞釀近十年。
回溯到2016年,正是Uber飛速發展的時期,估值高達660億美元,大膽進軍新市場,盡管在法律上爭議不斷,卻成功在美國、歐洲、加拿大和中東的數百個城市布局。而那時,Carma的律師已經就共享出行和地面交通的專利與Uber進行了接觸。據稱,早在2015年,美國專利商標局就因Uber的一項申請與O’Sullivan和Carma所持有的現有專利沖突而予以駁回,Uber當時已意識到這一點。
更令人驚訝的是,至少有四項Uber的專利申請在2016年至2019年間因同樣原因被駁回,這些申請經過多次修訂后,Uber最終放棄了部分申請。盡管如此,Uber仍持有數百項其他專利,覆蓋其業務的廣泛技術和理念。
O’Sullivan堅信,Carma的專利所描述的核心服務正是現代共享出行體驗的運作方式。他強調,即使Uber的商業模式更貼近出租車業務,也仍在侵犯這些專利。知識產權律師Larry Ashery在接受采訪時表示,該案件十分復雜,因為Carma不僅主張這五項專利,其過去18年來一直在執行一項非常成熟的專利采購策略。
這五項專利屬于一個包含30項相關專利的系列,每項專利中包含多個專利權利要求,這些權利要求界定了發明的法律邊界。Carma對Uber的抗辯對象不僅是專利整體,而是這些單獨的權利要求,這意味著Uber將不得不逐項應對和抗辯,使得訴訟更為復雜。
然而,Carma最終決定采取行動,O’Sullivan表示,他們花了很長時間才接受必須起訴Uber的事實。這起訴訟目前僅針對Uber,而非Lyft或其他共享出行公司。O’Sullivan解釋說,Carma選擇先針對最大玩家下手,并指出大約60家其他公司也可能侵犯了其專利。
本案的主要論點圍繞著授予O’Sullivan和Carma的五項專利展開。這些專利源于O’Sullivan對交通擁堵的挫敗感,最終催生了初創公司Avego,并成為第一項專利的基礎。該專利于2007年申請,2010年獲得授權,創建了一種將車輛空余空間與乘客或貨物進行匹配的共享交通系統。
在專利獲得授權之前,Avego的共享出行應用已于2008年在Apple的App Store上亮相。該應用展示了如何通過智能手機實現自動化系統來幫助人們協調出行。然而,隨著Uber和Lyft的出現,共享出行市場產生了混淆,促使Carma改變商業模式,將技術應用于道路定價服務,如GPS收費和HOV(共乘車道)認證。
如今,Carma利用其應用幫助交通管理部門管理收費和快速車道,旨在減緩交通擁堵。O’Sullivan表示,Carma已實現盈利,盡管這場訴訟將對其利潤產生影響,但他認為這樣的花費是值得的。他強調,專利制度是為了保護投資者的權利而設立,而不是獎勵抄襲者。Carma認為,一個相對較小的發明者的權利正受到踐踏,這不僅僅關乎Carma,而是整個制度面臨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