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興近期針對名譽權受損一事,采取了法律行動。據天眼查信息顯示,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法院已于6月23日正式公告,向涉及此案的劉某某、文某以及海口美蘭福飛文化傳媒工作室送達了民事起訴狀及開庭傳票。
張藝興在起訴狀中明確提出要求,希望三被告能公開向其賠禮道歉。具體的道歉方式包括在《人民法院報》上發布道歉信,同時在涉案的抖音賬號“劉一飛說事”和微博賬號“娛樂壹姐”的主頁置頂位置刊登道歉內容。除了名譽上的恢復,張藝興還提出了經濟賠償的要求,包括精神損害撫慰金15萬元、經濟損失5萬元以及維權過程中的合理支出5萬元,總計25萬元。
根據公告內容,自公告發布之日起30日后,即視為相關法律文件已送達至被告方。法院已定于2025年8月12日開庭審理此案,屆時將對此糾紛進行正式的司法裁決。
此次法律行動顯示了張藝興維護個人名譽的決心。在社交媒體時代,名譽權保護成為了公眾人物尤為關注的問題。張藝興的這一舉動,不僅為自己爭取了合法權益,也為公眾人物在面對網絡侵權時提供了法律維權的參考。
隨著互聯網的普及,網絡空間中的言論自由與名譽權保護之間的界限愈發受到關注。張藝興的案件或將進一步推動社會對這一議題的討論,促進網絡環境向更健康、更尊重個體權益的方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