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許昌市魏都區人民法院對一起涉及名譽權糾紛的案件進行了公開宣判,該案原告為許昌市胖東來商貿集團有限公司,被告為段某。根據法院裁決,段某需通過其個人抖音賬號“兩個小段(?。卑l布由法院審核批準的書面道歉信視頻,并維持該視頻發布狀態30天。段某還需向胖東來公司支付經濟賠償40萬元。
據悉,段某在道歉視頻中表達了深刻的歉意。他自稱是許昌本地人,居住地點離胖東來生活廣場很近,長期以來一直是胖東來的忠實顧客。段某強調,胖東來因其優質的商品和服務,在當地享有盛譽,自己也時常在網絡上分享并贊揚胖東來,自認為是胖東來的忠實粉絲。
“然而,我在一次因皮疹等病痛影響情緒的情況下,未核實商品質量便草率地在2月4日發布了不當視頻,宣泄個人情緒。”段某在視頻中坦承,“這一行為對胖東來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和困擾,損害了胖東來的名譽,對此我深感愧疚?!?/p>
段某繼續表示,他意識到自己的行為不僅傷害了胖東來,也給自己帶來了非常負面的影響。因此,他真誠地向胖東來及廣大消費者道歉,希望獲得大家的諒解。段某的道歉視頻流露出誠摯的悔意,表達了改正錯誤的決心。
此次事件引發了公眾對于企業名譽權保護和個人言論自由的廣泛討論。胖東來公司一直以來以其優質的服務和商品質量著稱,而段某的行為無疑是對其品牌形象的損害。法院此次判決不僅維護了企業的合法權益,也提醒廣大網民在網絡發言時需謹慎,尊重事實,避免無端指責和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