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市南岸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對廖某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違法事實顯示,12月1日,重慶市南岸區文化和旅游發展委員會接到重慶時代峰峻文化傳媒有限公司羅女士致電稱樓下游攤未經其公司許可,發行其旗下藝人的攝影作品,要求予以查處。 執法人員在現場發現該游攤的經營者為廖某,其未經權利人重慶時代峰峻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的許可銷售其旗下藝人的攝影作品100余份。12月2日,廖某到重慶市南岸區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接受調查,其在調查詢問筆錄中承認了侵權的事實。
天眼查工商信息顯示,重慶時代峰峻文化藝術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6月,法定代表人為陳春會,注冊資本100萬人民幣,經營范圍包括營業性演出、演出經紀、網絡文化經營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