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App顯示,7月17日,因司馬南未履行致歉義務,陳某某申請強制執行,北京互聯網法院公告該案件判決書。案件流程信息顯示,今年4月,司馬南已因該案被執行2萬余元。
公告顯示,法院認為,南開大學的《情況通報》中已明確確認原告陳某某并不涉及與學生發生不正當關系等問題。在發表涉案視頻中相關言論過程中,被告司馬南本身有能力也有條件在陳述過程中,對事件本身涉及的人物和具體的問題作出客觀、真實的描述,但司馬南卻在視頻中使用了明顯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對原告負面評價的爭議性語言來表述事件本身,致使原告名譽受損的事實發生。法院判決司馬南刪除涉案侵權視頻、在其賬號公開道歉,并由司馬南、北京中易網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賠償原告陳某某精神損害撫慰金2萬元、維權合理支出150元。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3月,司馬南因偷稅被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罰款共計926.9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