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關于民航局禁止攜帶無3C標識及被召回的充電寶登機的規定,在公眾中引發了廣泛關注。不少旅客開始關心,高鐵站在充電寶攜帶方面是否也會采取類似的嚴格檢查措施。
針對這一疑問,國鐵集團的相關負責人向央視新聞透露,目前鐵路運輸遵循的是由國家鐵路局與公安部聯合發布的《鐵路旅客禁止、限制攜帶和托運物品目錄》標準。依據該標準,標志清晰且單塊額定能量不超過100WH的充電寶,并不在限制攜帶的范圍內。
鐵路12306客服人員進一步解釋說,旅客在乘坐火車時,對于充電寶的查驗并不關注其是否具備3C認證或品牌,關鍵在于充電寶的額定能量是否超過了100WH的限制。只要滿足這一條件,充電寶就可以被攜帶上車。
鐵路12306官方服務號也發布了相關通知,明確指出高鐵乘客可以攜帶標識清晰的充電寶和鋰電池,但單塊額定能量需控制在100Wh(即2.7萬mAh)以內,電動輪椅中的鋰電池除外。
值得注意的是,近期有多個知名充電寶品牌因電芯存在安全隱患,對部分批次產品進行了召回。在此背景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也對部分充電寶及電池芯廠家的3C認證進行了撤銷或暫停處理。
而民航方面,為應對充電寶起火冒煙事件,6月26日,民航局發布了緊急通知,要求各航空公司及其代理人加強對相關安全風險的警示宣傳,引導旅客不攜帶不合格充電寶乘機,以確保航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