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濟南的盧先生遭遇了一件煩心事。他花費近150萬元,在濟南萬邦奔馳4S店購置了一輛奔馳邁巴赫S480汽車,然而,新車到手不到3個月,擋風玻璃就出現了問題。
據盧先生描述,他在4月16日下午發現,新車的前擋風玻璃靠近副駕駛位置出現了一條半米長的“S”形裂紋。他隨即查看了車上的行車記錄儀,但并未發現任何異常。為了弄清原因,盧先生在4月20日將車開到了4S店進行檢測。
經過系統專業的檢查,4S店工作人員判定,這條裂紋并非由外力因素導致。然而,對于裂紋的具體形成原因以及玻璃本身是否存在質量問題,工作人員表示目前無法作出判斷。面對這一結果,盧先生表示難以接受。
盧先生強調,他自提車以來一直非常愛惜和保護這輛車,基本上都停放在地下車庫。他認為,購買邁巴赫是看中了奔馳的品質和服務,但新車出現這樣的質量問題讓他感到非常失望。他擔心一旦更換玻璃,會對車輛的價值產生折損。
因此,盧先生向4S店提出了精神賠償和折損賠償的訴求。然而,4S店方面給出的處理辦法僅是“免費換玻璃保修”,這讓盧先生感到不滿。4S店售后接待蔡先生表示,他們愿意為盧先生提供替代性的解決措施,如延長保修、贈送保養等,但無法滿足盧先生提出的較大金額的賠償要求。
針對此事,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認為,根據《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4S店應為盧先生免費更換玻璃。如果經過鑒定,玻璃裂紋并非人為原因造成,那么盧先生不存在過錯,而4S店則因未交付合格車輛而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并賠償損失。
付建律師還指出,車輛因更換玻璃導致的經濟價值減損,盧先生的訴求具有合理性。他建議雙方可以就賠償數額或者后期保養優惠政策等進行協商,也可要求消協介入協商。如果仍無法就具體數額達成協議,可以申請第三方機構對車損價值進行鑒定,并根據鑒定結果進行賠償。
目前,盧先生與4S店仍在就此事進行協商,尚未達成一致意見。盧先生表示,他會繼續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直到問題得到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