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西貝餐飲因使用部分預制食材而引發的稅務爭議成為社會焦點。羅永浩此前在社交平臺發文質疑:“西貝將預制菜偽裝成現制菜品,是否存在利用稅率差異避稅的問題?”該言論迅速引發廣泛討論,相關微博轉發量突破10萬次,公眾對餐飲企業稅務合規性的關注持續升溫。
核心爭議在于,西貝在堂食服務中使用的腌制冷凍肉串、速凍牛肉餅等預制食材,是否會影響其增值稅稅率的適用。根據現行規定,餐飲企業堂食服務統一按6%的稅率繳納增值稅,而外賣食品只要經過加工處理,同樣適用6%稅率。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副教授葛玉御解釋,只有直接銷售外購且未加工的商品時,才需按13%的稅率繳稅。例如,餐廳若將未加工的冷凍食品直接售賣,則需適用更高稅率。
稅務政策對此有明確界定。2016年發布的《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規定,餐飲服務指“同時提供飲食和場所的消費服務”。同年發布的補充文件進一步明確,外賣食品若由餐飲企業參與生產加工,仍按餐飲服務征稅。2019年稅務總局公告再次強調,現場制作并直接銷售的食品屬于餐飲服務范疇。
稅務部門此前解讀稱,餐飲企業外賣與堂食適用統一政策,但外購酒水、農產品等未加工商品需按貨物稅率繳稅。田志偉強調,判斷企業是否避稅需依據實質性加工標準,而非表面觀察。目前西貝的稅務合規性仍有待稅務部門進一步核查,公眾討論應基于政策依據,避免主觀猜測。